不愿意接受杨笠冒犯的人,错了吗?

“不愿意接受杨笠冒犯的人错了吗?”

杨笠的风波我不赘述了,很多企业都栽过跟头,京东的营销策略和组织调整也不是我熟悉的领域。最终激起我表达兴趣的是,我在朋友圈发表了一点对此事的看法,一位男性读者朋友发来很长的评论。某些措辞激烈,略去不表,核心主旨已经概括成上述问题。

绕不开要谈谈风波的主角。我对杨笠本人谈不上有深刻的了解,也就难以做出一个公正周全的评价。但我还是想回溯到事情的起点聊聊。杨笠吃的是不是性别饭?我不评价,但那些段子在最初创作出来的时候,便已预设好会点燃大众情绪,博得女性观众和一部分共情女性的男性的满堂彩,这是确定的。

但另一方面,可能被忽略的是,她算是在一档第一次吃螃蟹的节目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尽管一些段子早在线下讲过,也有其他脱口秀演员更早触碰过性别议题,我的一位同事甚至评价,她此前的线下演出“充满了屎尿屁,很dirty”,但就娱乐效果而言,一定是经过验证的。在一档面向国内大众的综艺节目里公开表达性别话题,杨笠算是头一个。

我想那时就算她笃定了靠性别能火出圈,可能也猜不到这份命运“馈赠”的价格——男性向品牌消费者的极度排斥。

多年前我采访过杨笠,她平静地讲到一些伤害过她的往事。我猜她的表达初衷也许不复杂,是爱好、事业,也为寻找一个情绪的出口,正如其他脱口秀演员那样。

她说,“如果你只是主动选择了一个领域,但根本就没有感受或是刻意地去感受,观众就会看出你的表演故作高深或者是流于表面。所以,不是我主动要选择这个话题,而是我对这些事情有感觉。”当时那段节目还没播,她还没火,我愿意相信她的很多表达是真诚的。

我身为女性能理解她这种想法:没有掀起性别对立的雄心,也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只是描述自己的现实困扰,于是用脱口秀的方式加以调侃,当然,成名之后的种种运作,无意或有意,她被驾到了某个位置上,成为一个靶子,一个符号。更何况,在拒绝多面性和复杂性,拒绝灰度的社交媒体时代,这也是杨笠的命。

而在不少女性眼里,她留下的那些基于切身体会的段子,相当于破天荒地从男性主导的表达场域里撕开了一道口子,又或者说是一向习惯于被检视,习惯隐忍的女性挤压已久的公开反抗。

再说到“冒犯”。我不想拿“脱口秀就是冒犯的艺术”说事,因为这根本没意义,比如于祥宇在节目里调侃GAI,我嘴不歪自然会心一笑,可GAI却立马发文怼了回去。说到底,有没有感觉到被冒犯,既是相当主观的一件事,又会受到舆论情绪左右。当身边的朋友、同事、朋友圈和海量切片视频,都在向你灌输“她就是指责全天下男人都是‘普信男’的那个女人”时,谁还关心自己是不是真普信?

又比如,多年前一个颇多争议的女性企业家告诉我,拿商业领域来说,女创始人、女投资人、大厂女高管,多么稀缺。这些核心岗位上女性比例显著低于男性,正是因为少了点“普通且自信”的精神。女性总是需要释放一部分天性,才能更理直气壮地去做一个优秀的领导者。

你看,一句话正反解读都OK,就看定义权在谁手上,因此陷入具体辞藻的争议没啥意义,我在意的是,共情能力正在一点点的消失,大家的关注点集中在杨笠对男性的指摘,丧失了对很多女性在家庭、职场和社会中的具体处境的严肃讨论。

拿我来说,作为从小好好学习的孩子,在做题这个赛道,我从未觉得有过任何不公。90一代又大都是独生子女,在城市家庭里,女孩和男孩在长大过程中总是得到长辈不偏不倚的宠爱。但在大概28岁之后,我终于理解了女性的处境。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庞大的结构性的困境开始浮现。我也越来越多觉察到一些细节背后隐藏的意味。比如,为了拉近距离,我曾跟某位律所的男性交流过,说起自己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不曾想到,这位男性的第一反应是,强调自己考试的年代试题很难,并且当即给我出题想要考考我。当你试图展开一些行业层面的交流,却发现自己还是成了被凝视的对象。

“照理说你只有当性对象的价值,可你却越界成了跟我平起平坐的同事,所以我要制裁你。”上野千鹤子说,这就是职场性骚扰的形成机制。

必须声明,我没怎么学习过女权理论,只是遵从生活中朴素的感知。但并不敏锐的我也觉察到了,在某种秩序里,女性从一开始就被摆在了被凝视的位置上,不仅如此,还会被假定从这些难言愉快的体验中获利。而要在商业社会里获得成功,默认只有一条路径,就是变得更像男性。

诸如此类的经历和情绪,是我能共情杨笠表达的原因。但一段脱口秀,女性能共情,就一定要求男性也微笑着举双手赞成吗?

回到那个问题,不愿意接受杨笠冒犯的人错了吗?如果没错,那凭什么让一个冒犯我的人赚钱?这波愤怒的男性声音中,最普遍的声音是,既然主动选择了冒犯男生,那就要做好放弃掉男性观众的思想准备。

这个问题倒是比怎么看杨笠更值得讨论一点。我倒没有旗帜鲜明的答案。冒犯的权利和不接受冒犯的权利,谁高于谁?用什么尺度去衡量?

如果是个道德议题,要正经讨论这个问题,是不是也得跟电车难题似的,从各个理论流派切入看看不同的答案?那如果是从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看,牺牲哪一方的权利才算是最大化社会效用呢?

或者把冒犯一个群体的权利上升一下,类比于法律当中名人名誉权的处置?按照民法的规定,名人当然也有隐私权,但因为特殊的职业性质,名人本来就是从公众的关注度中获利,所以为了满足公众的合理兴趣,一部分隐私权利便被让渡了出去。那如果按这个平衡利益的逻辑来看,是不是在社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获利更多的群体更应该对来自弱势一方冒犯的声音多些包容?毕竟,后者被冒犯的历史更源远流长。

但我很悲观,毫不指望这种包容会无端落在女性身上。现实一点说,我已经理解,男女在共情他人的能力上就是存在差异,这有先天也有后天因素。与其争个对错,妄想对方理解,不如相互理解。特别是杨笠撕开的口子一下子涌入那么多投机者,想借此吃流量饭的大有人在,观点纷繁,也并不都真诚。

另外从商业角度,大家看到的是京东的一系列难以理解的操作,看不见的可能是,虽然今天互联网竞争虽然没有像以前那样摆在明面上,但依然暗流涌动。

确实,谁活得都不容易。你看,城市里早已挤满疲惫的灵魂,不随便迁怒于人已经算好修养,还有多少情绪能用来共情他人?正如大多数男性无法共情我的脆弱时刻,我也很难完全带入男性的视角去思考问题,对部分朋友的自尊刺痛感无法感同身受。但正因为知道自己有视角的局限,我支持任何一个男性都有不喜欢杨笠的权利。

我也不想刻薄地论断,只要京东价格做到拼多多甚至更便宜的份上,东子还是我东哥这种话。毕竟讲到底,价值观归价值观,消费归消费。还是那句话,女性不是一种性别,而是一种处境,缺乏财富和权力的男性,同样是权利关系中的下位者。

这种所谓的社会人群乃至阶级的对立,就是真实存在的,因此我倒觉得,干嘛非得在短时间,一个人,一家企业上就要决出一个高下呢?承认性别之间的差异和分歧,不承认也没关系,可以先不操心,就放在那,毕竟前人教给过我们经验了,发展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而今我越来越意识到这句话的分量,甚至设想,或许能让大家相互理解的最好方式是,有一天让互相仇视的男男女女互换性别,交换人生。现在脑机接口、虚拟现实进展这么迅猛,没准哪天真的可以交换人生,这事儿自然就解决了。

文章最后说个题外话,这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一位韩国女性作家,韩江。她的代表作《素食者》,从丈夫、姐夫、姐姐三个人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平凡女人,从不喜欢穿内衣,到因为做了一个梦开始吃素而被周围人认为不正常,在医院裸奔又与姐夫通奸,进而被送到精神病院,最终绝食的故事。

因为得奖,我读了这本书。解读角度自然不少,不少人也觉得这又是一部“女权向”的作品,对此我不评价,只挑我最喜欢的《树火》中,姐姐的旁白分享出来:

“从小她就拥有着白手起家的人所具备的坚韧性格和与生俱来的诚实品性,这让她懂得必须独自承受生命里发生的一切。身为女儿、姐姐、妻子、母亲和经营店铺的生意人,甚至作为在地铁里与陌生人擦肩而过的行人,她都会竭尽所能地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借助这种务实的惯性,她才得以在时间的洪流中克服一切困难。”

于这本书而言,姐姐的命运不可谓不悲惨,她被身上的种种角色和身份束缚,难以挣脱,后来姐姐还不断地回想自责,“如果当时自己没怎么怎么样,就不会如何如何”。你想想,儒家文化下的大多数女性,包括男性,又何尝不是一生都要被各种各样的责任支配、规训?但现在的主流文化是教你做自己,让你放下,一辈子别活的那么累。

于是情绪被接连的轰炸不断波动,左右摇摆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一言蔽之,虽然物质上没那么匮乏了,但活得也是一点也不轻松。就多看看付航吧,没有diss,充满Passion,爱自己也热爱生活,搞笑感动的同时把正能量拉满了,多难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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